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升高水平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步伐,根据《燕山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上岗考核指导意见》、《燕山大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考核指标与标准(试行)》、《燕山大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与标准(试行)》、《燕山大学二级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与标准(试行)》,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办法》。
一、教学型岗位
(一)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2门课程,其中必须包括不少于一门的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的1.2倍。
(3)全部课程生评教良好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1项,或(4)——(9)中的2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或SCI、ISTP、EI)来源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IA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且累计科研到款达到8万元。
(3)主持国家精品课,或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两项(排名第一),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2次。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1项。
(6)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8)获得省部级专家、人才称号。
(9)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
3.教师讲授的同一门主干课程连续三年“生评教”进入学院前30%,或参加红色旋律活动三年内绩点达到30分(其中讲坛主讲不少于2次),同时满足科研要求(4)——(9)中的1项即可上岗。
红色旋律活动绩点办法:主讲一次讲坛9个绩点,参加一次读书会、影苑每人3个绩点(以下同)
(二)副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2门课程,其中必须包括不少于一门的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的1.2倍。
(3)全部课程生评教良好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1项,或(4)——(9)中的2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或SCI、ISTP、E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累计科研到款达到2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1项。
(6)以前2名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
(8)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专家、人才称号。
(9)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
3.教师讲授的同一门主干课程连续三年“生评教”进入学院前30%,或参加红色旋律活动三年内绩点达到25分(其中讲坛主讲至少一次),同时满足科研要求(4)——(9)中的1项即可上岗。
(三)讲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2门课程,其中必须包括不少于一门的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3)全部课程生评教良好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内具备下面条件之一:
(1)发表核心(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在CN刊号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2)主持一项厅级以上(含厅级)项目,或科研到款1万元以上。
(3)参加撰写著作且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
(4)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本人列前3,或本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成果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
(5)调研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或市主要领导批示。
3.近三年讲授课程连续进入全院前30%,或参加红色旋律活动三年内绩点达到20分,不做科研要求。
(四)申报教学型岗位教师,截至考核时年满55周岁,在达到教学要求的条件下,不做科研要求。
二、教学科研型岗位
(一)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每年完整讲授1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3)全部课程生评教良好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2项,(4)——(9)条件中的3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IA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且科研到款达到8万元。
(3)主持国家精品课,或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2项(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2次。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1项。
(6)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8)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家、人才称号。
(9)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副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1门课程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3)全部课程生评教良好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2项,或(4)——(9)中的3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CN刊号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科研到款达到2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在CN刊号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1项。
(6)以前2名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8)获得市级专家、人才称号。
(9)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三)讲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1门课程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3)全部课程生评教合格以上。
(4)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科研要求
近三年具备(1)——(4)条件中的1项,或(5)——(8)中的2项
(1)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CN刊号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
(2)主持一项省级项目,或科研到款2万元以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著作一部
(4)获得省级教学科研奖励,排名前2
(5)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在CN刊号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6)主持一项厅级项目,或科研到款1万元以上
(7)参加撰写著作且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
(8)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本人列前3,或本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成果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或调研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或市主要领导批示。
三、科研型岗位
(一)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每年完整讲授1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2项,或(4)——(8)条件中的3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6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4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论文4篇,或发表IA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且累计科研到款达到20万元。
(3)主持国家精品课,或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两项(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两次。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以上(含4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期刊论文3篇。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1项,且累计科研到款5万以上。
(6)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8)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家、人才称号。
(二)副教授
1.教学要求
(1)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整讲授1门课程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 (2)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
2.科研要求
近三年满足下列(1)——(3 )中的2项,或(4)——(9)中的3项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燕大中文期刊认定的二级期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科研到款达到2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主持人),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 。
(5)主持有经费支持的省部级项目1项
(6)以前2名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7)主持省级精品课,或获得省级教学科研以及相应成果奖励,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8)获得省级专家、人才称号。
(9)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说明
1.主干课程指本科生五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
2、“科研到款”指纵向到款,不包括校内项目。
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未能纳入文件规定的学术成果有认定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