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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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2016-04-29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保障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燕山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任课教师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课程(校级公共课除外)的考试时间一般为该课程的最后2学时,请不要随意变动;考试结束1周内请将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和通过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一式两份)送交本学院。

2.校级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任课教师需提前1周办理试卷印刷及考场安排事宜;考试结束2周内请将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和成绩单(一式两份)送交研究生院。

3.如任课教师未按时录入成绩,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补录成绩。

4.各学院应当及时做好研究生课程的试卷及成绩单归档工作,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并将一份成绩单于下学期第1周内统一送交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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